
闽清法院干警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回访调研。
闽清法院将古树名木保护作为生态司法重点工作,构建“预防+惩戒+修复+宣教”全方位保护体系,以“立牌 基金 保险”多重机制筑牢保护屏障。近日,法院开展年度实地回访,为深山古木“把脉问诊”,以司法之力守护这些历经百年风雨的“有生命的文物”。
实地回访,为古木“体检”
闽清县牛姆山中,一片数百年的红豆杉群静立于群峰溪涧之间。近日,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干警深入林间,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年度回访。
干警们严格遵循“一树一查、逐株登记”原则,携带记录表与卷尺,细致检查每株古树的枝叶、树干与土壤状况,轻叩树干判断是否中空,并核对保护标识牌的完整与清晰度,现场填写记录表,为后续精准保护积累数据。
这片红豆杉群属国家一级保护植物,被誉为植物“活化石”,其中最年长者已逾800岁,另有树龄300至800年的古柳杉、古杉木共10株,共同构成深山中“活的文物群落”,见证着当地数百年的农耕文明变迁。
多维保护,筑牢司法屏障
近年来,闽清法院构建起“预防 惩戒 修复 宣教”全方位保护体系,为古树名木筑牢“法治防护网”。
在基础保护与风险防控方面,创新推行“立牌 基金 保险”机制,设立20万元保护基金,联合林业部门为古树设立标识牌,并与保险公司合作,为全县944棵古树投保,总保额435万余元。截至目前,已累计完成4株倒伏古树的理赔。
在司法层面,坚持对破坏行为“零容忍”,2020年以来审结相关案件40件,判处罪犯59人,责令补种管护林木近1500亩。同时建立“专业联动 基层共治”机制,在重点林区设立法官工作室,选聘生态特邀调解员,开展生态巡查30余场,将保护触角延伸至山林一线。
凝聚合力,长续青绿乡愁
古树不仅是生态屏障,也是承载乡愁的文化遗产。红豆杉根系可涵养水源、保持水土,固碳释氧能力突出,更是研究植物演化与气候变迁的“活标本”,兼具生态与科研价值。
为增强公众保护意识,闽清法院依托全市首个野生动植物生态司法保护宣教点,开展生态宣教活动20余场,覆盖群众超3000人次;通过拍摄宣传片、发布典型案例、入户发放手册等形式,生动解读法律法规,推动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深入人心。
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陈涛 文/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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